海南省常务会议通过《海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(草案)》
2017年8月14日,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六届省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海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(草案)》。
近年来,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为海南地方经济建设和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,做了大量的测绘保障工作,特别是基础测绘在海南省“多规合一”改革试点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、山体保护情况专项检查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、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督查等重点工作,以及重大工程规划实施、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等工作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。
《海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》按照《基础测绘条例》和新修订的《测绘法》的要求,结合海南省基础测绘工作的迫切需求,将海岸带测绘、建立海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、测绘城市地下管线、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、地理国情监测、建立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、统筹获取全省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、提供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分发服务、基础测绘应急保障等纳入基础测绘内容。对基础测绘规划、年度计划、组织实施、成果质量、更新周期、共享与应用、地下管线测量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与管理、保障服务“多规合一”工作等进行了规范。
在新修订的《测绘法》颁布施行之际,《海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》作为我省出台的首个配套法规,将会为提升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供给能力和水平,全面实施好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“十三五”规划各项任务,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。(王永太 李琳婕)